安徒生狂想曲

前奏:我是豌豆公主?
曾在某网站看过一个测试——“你是童话里的哪一位公主?”
五个结果里面,分别是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美人鱼,睡美人和豌豆公主。
当下就被激起了兴趣,一边做着题目,一边心里想着:这么温柔善良,禽畜无害的我,怎么说也要混个白雪公主来当当嘛。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结果……居然是“豌豆公主”?!
不信!重来一次!特地选了不同的答案,绕来绕去竟然还是豌豆!
唉,认了吧,我翻了翻白眼……虽然无可奈何,还是先来看看是怎么写的:
“你生性娇气,有着一种无法抗拒的高贵气质。你需要舒适的环境,和良好的条件。否则,你也许会不择手段的去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完美幻想。也许平凡中的事物会湮灭你的天质,但总有一天有人会发觉你这个真正的公主。”
这段近乎恭维的评价当中,也许是透露着些许的正确……可是……可是,怎么会?
我自认怎样也不至于会跟那个神经质且自恋到极点的家伙扯上关系,就算她是公主又怎样?
当我用悲愤无比的心情,把这个测试结果告诉老妈的时候,却招来了肯定到轻描淡写的一句:
“没错啊!很像的说~”
HO~~no!掩面泪奔……TAT

赋格:重点极有可能……不是豌豆
在这样的双重打击之下,我从书柜里翻出了尘封多年的这本《安徒生童话》,他已经是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了——这是当然的,因为打开封面,封二上拇指姑娘的插图中,还看得到父母赠与的字迹——上面清晰地记录着,我得到这本书的时候,是1987年的春节,5岁未满。
时至二十多年后的今日,重看《安徒生童话》,我再一次深深地肯定自己拥有的是极具前瞻性的父母。因为这真的不是一本很适合孩子阅读的书,其中的忧郁与悲伤,以及安徒生独有的冷嘲热讽,使得这本童话书只是看似快乐美好而已——太多藏匿其中的阴霾,即使是大人也未见得能够完全理解,当然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就更加困难了。而在我的孩童时代,读他的时候,经常是坠入五里云雾的困惑,其原因在如今也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了。
翻开《豌豆上的公主》一章,这其实是个极短极小的故事——安徒生一贯的长篇累笃,突然在这个故事上变得惜墨如金,而且更加奇怪的是在这个不足千字的童话里面,竟然安排了两幅插图。大约是篇幅过短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难以想象十二层床垫十二层鸭绒被的集合体是怎样一种状况,年幼的我,对这个安徒生笔下的“真故事”,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好感——豌豆公主就是个娇气到家的家伙——这样的印象直至今日,也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不过想来也是,要让我睡在“十二层床垫加十二层鸭绒被”的床上,就算下面没有那颗该死的豌豆,凭我奇差无比的睡癖,光是担心“如果掉下来绝对一命呜呼”这种问题就足以让我难以入眠。不过也极有可能出现不知不觉睡着了,却在快要掉下来的时候,突然本能地惊醒过来——这样的情形。
真是太恐怖了!这么一夜下来,肯定是“发青发紫”的熊猫眼。也许是时代不同吧,换做是我,恐怕“真正的公主”也就如法炮制,可以嫁给一个真正的王子。可是这绝绝对对跟“娇气”二字无关,要我以爷爷XXX的名义发誓,还是向XX主席保证,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说(斩钉截铁状)!话说回来,那个时代即没有电视机也没有互联网,夏天再热也不能光着脚丫露大腿吹空调,就算当了王后大概也没办法天天淋浴洗澡玩电脑,所以我看还是算了吧。

回旋:最爱的天鹅
说来奇怪,事隔多年,整本《安徒生童话》里,幼年时代的我,印象最深刻也最为感动的,既不是《海的女儿》也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而是《野天鹅》。在记忆里,这是个曾让我反复感动涕零的故事,当然现在看她也仍然如此。在恶毒后母的迫害之下,十一个英俊的王子变成了天鹅,而他们最小也最美丽的妹妹艾丽莎,在历经无数艰辛之后,将哥哥们解救的同时,自己也终于获得了爱情与幸福。这是一个正格儿的爱情故事,人类的善良与纯洁在邪恶与猜忌之间,显得熠熠生辉。那些即使在白天变成天鹅不得不持续飞翔的哥哥们,对美丽的小妹妹依然爱护有加的行为叫人动容;而艾丽莎为了使哥哥们恢复人形,面对着众人的误解也决不放弃希望的坚强与勇气更加令人唏嘘。
我是那么那么多次的梦到——十一只天鹅托起芦苇编制的大网,美丽无比的艾丽莎就坐在里面,天鹅们带着她飞向更高的云彩……还有仅剩下半抹的夕阳,下面那片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仅有小小的一片可以落脚的礁石——多么惊险也多么的浪漫。
我想从小便希望自己能有哥哥的这种愿望,应该是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影响,也曾不止一次向老妈提出“要个哥哥”这种无理取闹的要求。不过现实的情况总是与理想相距甚远,这一点我早就知道了——孩子成长的第一步,就是对书本上的东西产生不信任感。
如今再看这个故事,却有了新的想法:美丽的艾丽莎日复一日的编织荨麻披甲,沉默不语,被人曲解侮辱甚至被诬赖成女巫都不肯放弃的最后,却还是无法让自己最小的哥哥完全恢复原状(剩了一只袖子没编织好)——这个并不完美的故事结局,在让人遗憾的同时也告知:“事情往往即使你是全力以赴也很难达到尽善尽美”这一残酷的现实。
这是安徒生式的人文关怀。

变奏:小怪伽一只
《野天鹅》之外,其余印象深刻的也许都不是广为人知人爱的作品。现在想想,我怎么从小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怪小孩呢?《拇指姑娘》里的强迫式婚姻让我反感;《小意达的花》的盛大舞会好像更是不知所云——尽管后来有人还送了我一本极其精美的英文绘画图本,真是不好意思。
我爱的是《牧猪人》和《笨蛋汉斯》这种轻松诙谐中带着暗讽的小故事。就算我对王子选择“牧猪”这个职业一直都略有不满(为什么不是“牧牛”,或者是“牧羊”?),但这个灵巧的穷国王子和愚蠢的富国公主的故事,还是让我深深的入迷。而打破了“公主必定配王子(或贵公子)”这种俗气设定的《笨蛋汉斯》更是叫人拍手称快。这个乡绅的三儿子,既不会拉丁语(当时的贵族,以会说拉丁语为荣)也不会谈论国家大事,当然长相穿着也绝非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但对于公主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拥有随机应变的头脑和“讨女人欢欣”的才能,而这也正是笨蛋汉斯最终赢得芳心的绝密武器。能看上笨蛋汉斯这种男人的公主也是个非常有趣的女人,算得上女中豪杰,可惜故事中对她下的笔墨不多,着实让人遗憾。
《皇帝的新装》本是爱的,后来在课本上学了这个,便开始觉得倒胃口——这就叫逆反心理。
而奠定我这个资深“大叔控”基础的,应该非《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这个故事莫属了。正如安徒生自己所说:“我每一次想到它, 就似乎觉得它更可爱了。故事也跟许多人一样,年纪越大,就越显得可爱。”这真是有趣极了!故事里,可爱的老头儿用家里的马儿换来换去,最终得到一袋子喂猪的烂苹果——正常人大概都会觉得他疯了,可是他当然没疯,老头儿总是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因为故事的结局大大出人意料!老头跟两个英国人打赌,结果得到了一百一十二镑金子,因为他没有挨打,而是得到了老婆的亲吻。
“老是走下坡路,却老是快乐,这事情本身就值钱。”——请记住它,这可是至理名言。

大合唱:钱钱钱!
到了后来,慢慢的开始喜欢上《打火匣》这个故事。虽然我既不是士兵,也不想娶国王的女儿,当然更不想跟国王的儿子结婚(这是真话!),但是发财这种事,我想除了我之外,其他人也应该不会讨厌。尽管故事里,关于士兵对巫婆毫无“没有感恩图报反而将其杀之”这一点,我是颇有微词啦(长大之后才知道“恩将仇报”乃人类天性,搁在我自己身上搞不好也会这么干),但对作者安徒生所说的“没有一文钱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这句话,我却是深有体会。三只大眼睛的狗狗,无论是数量还是可爱程度确实比不上101忠狗,但只要能让我发财,其余一切皆不是问题。
只要这世上,“钱”这种东西还拥有万人共通的价值,那么它的地位就不会有丝毫的动摇。
所以,重点还是——钱!

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全球经济大萧条的特殊时期,能够解决“三月不知肉味”这个严重问题的,除了钱之外,我们也不做他想。不过提醒一句:受支配的应该永远都只是“钱”,而不能是“人”。如果你发现自己已被它所左右,那么请立即深刻的反省,并尽快夺回属于你的支配权。最后感谢看到这里的各位,祝你们阅读愉快!^^

(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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